金华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金华刑事律师

公公把房子过户给老公只写了他的名字,这还算

时间:2025-01-03|栏目:金华刑事律师|
1.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2.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永康市律师 休宁律师 杭州市临平区律师网 台州市律师网 临海市律师网 湖州市刑事辩护律师 江山市资深刑事律师 青田县资深刑事律师 海宁市刑事律师咨询 文成县专业刑事律师 湖州市专业刑事律师 江山市刑事律师 台州市刑事律师 嘉善县刑事律师咨询 宣城市刑事律师咨询 台州市黄岩区律师 温州市律师网 建德离婚律师 杭州临平律师哪个好 金华金东律师哪个好 平阳律师 金华婺城法律咨询 东阳刑事律师 杭州余杭法律咨询 绍兴上虞法律咨询 临海刑事律师 遂昌刑事律师 德清律师 长兴律师 松阳交通事故律师